在化妆品科学论坛上,有人提出一个问题:“在哪里可以找到化妆品专论?”有很多理由认为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我决定写一篇关于它的完整的博文。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要先退一步回到什么是专题的讨论上。 FDA专论(FDA Monographs) 专论实际上就像一本食谱,告诉配方师在设计一个非处方药时允许使用的确切的成分,剂量和配方。它规定了对产品和描述标签的确切的说法。 这意味着之前对寻找化妆品专论的技术性的回答是“没有,因为不存在化妆品专论。”专论是针对药而言,不是针对化妆品。 化妆品专论(Cosmetic monographs) 虽然这个答案从技术上是正确的,不过它同样是不完整的,因为很多化妆品在美国被列为非处方药(OTC,over-the-counter)。 1、祛痘产品( Anti-acne products)。专论描述了40中不同的可用于祛痘的成分。规则是1990年制定的,虽然在2010年对过氧化苯甲酰( Benzoyl Peroxide)上有一些变动。 2、牙膏和抗龋齿产品(Toothpaste & anti-cavity products)。专论给出了超过20种可用于抗龋齿成分。最终的规则是1995年发表。 3、外用抗真菌(Topical anti-fungal )产品。局部外用需要抗真菌部位的产品(尿布疹、脚等)。最终的规则最初是1993年通过的。 4、抗微生物(Anti-microbial products)产品。用于局部抗微生物产品的成分有一长串。对于大部分的抗微生物成分,最终的规则尚未公布,只是建议在设计配方的时候遵循提议的规则。 5、收敛剂(Antiperspirant)。专论中指出产品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止汗( stop sweating)。最终的专论2003年公布。它列出了26种可以使用的活性成分。 6、收敛剂(Astringents)。被列为皮肤保护剂(skin protectants)。最终的规则在2003年公布。 7、鸡眼和老茧( Corn & Callus removers )去除产品。专门针对特殊需求客户群细分的产品,不过一些化妆品公司也许会想要设计专门的针对性配方。 8、去屑产品(Dandruff products)。如果你想要设计一款去头屑洗发水,你就必须遵循这一专论制定的规则。最终专论于1991年公布,2002年修订过。 9、生发/脱发( Hair growth / hair los)产品。这种产品的最终专论于1989年公布,包括那些失效的。不过,199年,米诺地尔(Minoxidil )从处方药转成非处方药。它仍然是唯一的非处方药的选项。 10、治疗咬[指]甲癖( Nailbiting)的产品。专论中这种产品设计目的是为了阻止人们咬指甲。有谁听过这种产品吗?最终的专论于199年公布。 11、银屑病(Psoriasis)。这种产品的设计目的是治疗银屑病。暂行专论于1986年公布尚未有最终定论。只新增了两种活性成分:煤焦油( Coal Tar)和水杨酸(Salicylic acid)。 12、皮肤漂白(Skin bleaching)产品。皮肤美白产品在美国式非处方药。暂行专论于1982年公布尚未有最终定论。只增加了两种皮肤美白的活性成分。 13、防晒霜(Sunscreen )。已经讨论很长时间了,这个话题终于在2011年有了最终专论。 14、外用止痛(Topical analgesic)产品。这类产品被广泛使用,涵盖的产品包括尿布疹( diaper rash)、唇疱疹(cold sore )、毒藤(poison ivy )软膏及其他产品。 15、去疣( Wart remover)产品。产品用于去除扁平疣。最终专论于1990年公布,1994年修订过。里面列出13种活性成分。 专论和化妆品化学家 重要的是在设计产品配方时要理解专论对产品的规定。它们列出了你能够使用的成分,剂量甚至指明你能够宣传什么。虽然从产品配方的角度而言,它有一点严格。有用的是要确切知道哪一种成分已经经过了测试在特定的情况下证明是有效的。 这个链接是美国FDA专论的全部列表: http://www.fda.gov/Drugs/DevelopmentApprovalProcess/DevelopmentResources/Over-the-CounterOTCDrugs/StatusofOTCRulemakings/default.htm 有关非处方药的大部分问题,可以参见FDA的问答列表: http://www.fda.gov/Drugs/DevelopmentApprovalProcess/SmallBusinessAssistance/ucm069917.htm 原文地址:http://chemistscorner.com/a-list-of-cosmetics-that-have-fda-monographs/ 【译者有话说】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并不认可药妆(cosmeceuticals)这个术语,它只是化妆品行业术语或者是市场宣传用语,下面是FDA官网的翻译: 什么是“药妆”? 虽然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规并不认可“药妆”这个术语,化妆品行业已经开始使用这个词指代那些有类似药物疗效的产品。 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规定义药物是指能够治愈、治疗、减轻或者预防疾病或预防影响人体功结构和功能的产品。 虽然药品要受到FDA的严格审查和批准,化妆品在销售前不需要FDA的批准。 如果产品有药物性能,它需要当做一种药物批准。 FDA官网上的原文地址:http://www.fda.gov/Cosmetics/ResourcesForYou/Consumers/CosmeticsQA/ucm167190.htm |
ĵַhttp://www.bwl520.cn/article-5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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